通知 | 关于开展数据安全人才培训讲师遴选工作暨组建数据安全讲师库的通知
时间:2025-04-08
为提升全社会数据安全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数据安全工作氛围,工业领域数据保护与安全测评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遴选组建高水平数据安全讲师库,支撑开展“菁英领航”数据安全大讲堂活动。现按照“自愿申报、公平开放、优中选优、动态调整”原则,实验室面向社会遴选一批数据安全知识精通、工作经验丰富、培训实力强的专业讲师,壮大数据安全人才培养优质教学力量,共同开展数据安全培训等工作,为促进数据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护航数字经济和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面向对象
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行业机构等单位,遴选在数据安全领域具备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学者及骨干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从业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计算机科学、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密码学、自动化、人工智能、信息技术或相关领域的学习经历或教育背景。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地传达培训内容。
(二)专业条件(满足至少一项)
1.在数据安全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数据安全相关领域高级职称或等同专业水平(如获得数据安全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在数据安全领域具有5年及以上从业或培训经验,熟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政策、标准、技术等内容。
3.曾获数据安全相关高水平奖励,或在数据安全相关领域发表高质量论文、专著等。
三、讲师分级
(一)首席讲师:在不少于3次国家级培训活动中做过培训;或在不少于3次500人以上规模活动中做过培训;或在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安全领域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发表过不少于5篇高质量学术论文或不少于2本高水平专著,有广泛的行业影响力。
(二)资深讲师:在不少于3次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培训活动中做过培训;或在不少于3次200人以上规模活动中做过培训;或在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安全领域有显著的研究成果,发表过不少于3篇高质量学术论文或不少于1本高水平专著,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三)高级讲师:在不少于3次市级培训活动中做过培训;或在不少于3次50人以上规模活动中做过培训;或在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安全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发表过不少于2篇高质量学术论文,获得一定的认可。
(四)星级讲师:在不少于3次数据安全相关领域培训活动中做过培训;或在不少于1次50人以上规模活动中做过培训;或在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安全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发表过不少于1篇高质量学术论文,获得一定的认可。
四、权利与义务
(一)讲师主要义务
1.积极参与实验室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每年至少参与1-2次培训任务。
2.遵守讲师管理、课程培训相关要求,保护培训内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3.接受学员的监督评价。
(二)讲师主要权利
1.参与培训课程相关策划、讲课和指导工作。
2.获得官方聘书及相关荣誉。
3.优先参加实验室组织的相关活动。
五、申报方式
填写《数据安全培训讲师申请表》(附件),将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于2025年4月25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六、遴选程序
(一)审核评估。对材料完整性及符合性进行审核,确保申请者符合入选条件。对申请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估。
(二)结果公布。组织方将在评估结束后,公布入选讲师库名单,并通知入选者。
(三)签订协议。入选讲师需与组织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颁布聘书。颁发聘书并纳入专家库,聘期3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8101260373/13261625900
联系邮箱:liyun_jguo@163.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5号电科大厦
附件:数据安全培训讲师申请表
来源:数据安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