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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征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及评估》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5-08-29

 

各有关单位:

当前,人工智能与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涌现出一批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智能体与智能终端产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模式深刻变革、服务市场充分活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中“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发展‘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等,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的工作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服务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构建专业、可靠、安全的服务链,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立项《企业人工智能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及评估》,现启动团体标准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以及相应的成熟度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组织和机构对人工智能服务能力成熟度进行评估。

二、主要内容

一是建立人工智能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包括服务能力的概念内涵、等级划分、指标要求等,;二是形成基于成熟度模型的评估方法,包括评估过程、计算方法、评估结果等,指导具体评估工作实施开展;三是明确用于实施评估的相关工具所应满足的功能及性能要求,为实现高效率、智能化评估提供便利条件。

三、工作计划

标准起草周期为2025年8月~2026年8月,编制过程包括草案撰写、内部研讨、征求意见、技术审查与报批审核等阶段。在完成征求意见后,中心将基于标准开展试评估工作,验证标准内容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并及时进行优化。

四、参编条件

(一)参编单位应为提供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的服务商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产品的行业企业,或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等主体。

(二)参编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参与单位应指派至少1名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代表本单位参加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责任意识与专业素养。

五、参编权益

(一)资质申报:根据实际参与贡献程度,参编单位及代表人员可列入标准起草单位与起草人名单,可在部分地区的“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获得加分。

(二)知识产权:参与编制标准信息一经发布,可被企查查等平台收录,充实企业知识产权。

(三)课题研究:可与中心联合申报大模型、数据集、智能体、人工智能安全等领域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

(四)持续参编:优先获得参与中心牵头起草或组织的其他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编制机会。

(五)能力评估:优先参与中心组织开展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能力评估等工作,可获得评估报告及证书。

(六)参加活动:优先获邀参与中心主办、承办的东盟+中日韩“10+3”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论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深度行等大会论坛,以及不定期组织开展的人工智能领域研讨会及沙龙活动。

(七)需求对接:对于优秀参编单位,中心可组织与相关行业需求方、头部人工智能企业进行深度交流,推荐相关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

六、参与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标准编制的单位填写《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访问链接(https://f.wps.cn/g/z3GapS6e/),上传word版和盖章版扫描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下午17:00。


 

         附件:     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8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  18810707182      任老师 18811537793


  来源:人工智能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