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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电科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总体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程序:关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思考与探索

    时间:2020-05-09

           4月18日上午,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激发数据要素潜力研讨会”以在线直播方式成功召开。中电科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总体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程序分享了关于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利用的一些认识和思考。

           程序副主任表示,公共数据资源指的是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营管理数据。开发利用指的是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以及利用公共信息资源面向社会提供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的行为。

          从电子政务发展历程来看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政府就尝试利用一些计算机技术来辅助一些政务工作,但当时主要集中在纸质材料电子化阶段。第二阶段从1993年开始,顺应全球信息高速公路潮流,我国启动了金桥、金卡、金关“三金工程”,随后到1999年启动了国家政府上网工程。第三阶段主要是以2002年《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出台为代表,开始用政府信息化先行工作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化。第四阶段从2014年开始,随着信息化深入发展,大家对电子政务的认识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业务办公的支撑工具,更是一种促进重大改革实施、重大问题决策研判、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的有效抓手,也是成为了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必不可少的创新手段。

          当前我国数据共享开放面临着资源管理难统一、“物理集中”和“逻辑集中”数据权责不对等、共享开放部门内生动力不足、垂直系统难打通、数据资源调度不畅通、数据开发利用程度不高等问题。在数字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当前我国超过95%的商品和服务基本都可以有市场定价,但要素市场的发展明显滞后。要建立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需要考虑相关确权、定价、交易单位、交易市场和市场监管等问题,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确权、定价、交易单位等均尚未形成明确的思路,仍有大量的工作亟需研究和突破。

         我国数据资源当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从政府侧看,即使有相关的共享交换平台,但由于很多数据受分类分级工作的限制,被划归为有条件共享或不予共享的级别,协调和流转非常不充分。从社会侧看,当前企业之间数据资源的交易总体交易量和交易规模都非常小,但是需求量极大。从政府侧和社会侧之间的交易看,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等工具供给不足,数据需求无法充分满足。当前数据交易的黑色交易和场外交易规模已经远远超过千亿级,可以看到由于我们当前没有合规有效的市场来支撑数据要素流转,也造成了大量数据侵害或者隐私侵犯的事件发生。

          在公共数据契约式开放方面,当前我们存在数据确权、数据定价和收益分配、数据安全流通和生态体系的模式运行机制设计四个问题。在数据确权方面,需要回答数据应援引何种权利制度进行保护、谁应享有附着在数据上的权利、数据产权应如何流转以保证效率和公平等关键问题。数据作为公共资源,需要综合衡量国家主权、社会主体、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这是亟需大量探索和突破的点。在数据定价方面,从传统资产评估角度看,传统资产评估模型方法不适宜直接用于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从国内外实践上看,成本定价成为公共信息服务定价的首选,但也存在局限性和不足。从市场看,我们当前缺少公开活跃的市场直接定价。从公共数据资源看,政府数据机制、原则和模式如何跟企业社会端数据定价方式进行统一和衔接也需要进一步研究。在关键技术方面,数据从数据拥有者到数据需求者流动很难进行相关管控,因此现在很多人倾向于并不是提供数据本身而是提供数据服务产品,让“数据不动模型动”,数据可用不可见。把更多数据分析任务让数据模型跑起来,在各个不同数据拥有者上面开展分布式的计算,再通过加密受信保护的方式把相关计算结果和参数汇总起来,从而保证数据和模型的安全。此外,区块链技术可以在整个数据资源流转过程中建立一种基本的互信,保证各方认可并且按照事先达成的契约进行收益分配,满足智能化合约的达成,将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