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14
各协会会员单位:
我国十四五规划已做出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的战略部署。为挖掘生产生活、经济运行、国家治理之中的数据价值,协助政府落地实施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帮助企业快速提升数据管理能力,提升数据人才队伍素质,使数据成为企业核心资产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以智能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手段加快数据治理进程,构建健康发展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中国电子商会数据资源服务创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拟遴选一批参与数据资源建设、数据管理、数据治理等相关工作的专家,现通知如下:
一、专委会简介
专委会于2020年10月获批成立,于2021年5月召开成立大会,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任理事长单位。专委会将聚集高校科研企事业单位,共同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健康生态建设,推进数据开放共享、提升数据资源质量、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通过数据采集标准化、服务应用创新化、交易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等挖掘数据价值,丰富数据产品和数据应用场景,提高企业数据管理能力,盘活数据资产,释放数据红利,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二、专委会专家的主要职责和权益
(一)参与专委会数据资源建设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制定、产业培育、应用推广、技术服务,为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咨询意见;
(二)为专委会数据项目、企业数字化转型投资审查、项目报批、工程推进、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等提供咨询意见;
(三)承担或参与产业数字化、数据产业化、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数据管理、数据治理、数据资源服务相关课题研究、标准规范研制、技术研发推广、教育培训、企业咨询项目等工作;
(四)承担专委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获得由中国电子商会颁发的专家聘用证书;
(六)获得公开出版物署名权;
(七)获得参与代表专委会出席专业论坛讲演的权利;
(八)如参与商业类项目,获得符合规定的经济收益的权利;
(九)参与专委会发展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权。
三、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立场中正,具有较高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在数字化转型、数据治理、数据管理、大数据等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且愿意积极参与专委会工作的专业人士;
(三)数字化转型、数据治理、数据管理、大数据研究方向,在工业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数据技术、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相关领域从事与数据相关管理、科研、咨询服务等工作3年以上,熟悉数据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本科工作8年以上,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工作3年以上,近3年以来参与过数据相关项目的实施或评审。
(五)如获得过国家、省部级大数据相关领域科技进步、科研项目奖励,或参与过国家、省部级数据相关领域科研项目研发,或主持过数据相关重大技术或应用项目研发,或者牵头开展过数据领域政策、产业、专题研发及推广应用等的,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四、遴选方式及有关说明
(一)填写《中国电子商会数据资源服务创新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由所在单位批示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获奖情况、代表论文著作、最新成果、参与项目等相关证明,整理成PDF文档,作为推荐表附件一并提供;
(三)专委会秘书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对专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及社会公布,并由中国电子商会颁发专家聘用证书;
(四)本遴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报联系
(一)联系人
冯立鹦 010-88686166
彭文华 010-88682797
(二)材料报送
请将加盖公章的《中国电子商会数据资源服务创新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扫描件和同样内容的可编辑版推荐表发送至如下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fengliying@cics-cert.org.cn
中国电子商会数据资源服务创新专业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来源:原创